XX村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广大林农的积极支持与全体林改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村林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现将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村位于驻地约
二、主要措施
(一)组织领导,加强人力、物力投入。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与镇林改办的指导下,我村在2009年10月份,就已成立了以村支书为组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镇党委、政府做好综合协调、宣传发动、督查、纠纷调处、技术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同时成立了20个组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其密切配合,做好村民会议、外业勘界、登记发证等相关工作。并且按照上级补助经费标准,做好预算,制订了经费的使用方案,保证工作人员的用车加油问题,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保障了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严格操作程序。林改工作尽管时间紧、任务重,但政策性强,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各村小组长和要求每一项工作抓具体、抓细化,切实保证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外业勘界、发证登记阶段严格实行“阳光操作”;外业勘界时,也严格贯彻“五到场、五签字”,确保改革成果要达到程序合法、手续齐备、填写规范、地证相符,不重不漏,档案完善,群众无异议。
(三)广泛宣传,强化学习指导。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深刻理解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是搞好林改工作的关键。工作开展以来,我村深入学习领会各级林改会议精神及组织人员做好相关技术培训。在镇林改办技术支持下,开办村级培训班2期,参加人次150人次;在宣传方面,协调上级做好宣传进校园、进农家的宣传形式,发放《至林农朋友的一封信》800多份、张贴书写标语70多张,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积极调处山林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对山林权属纠纷,成立调处组,严格按照《**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发现,及时调解处理,做到能组里调解的不出村、能村里调解的不出镇,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目前,在多方的努力下,出现的8件小纠纷都能在现场调解。
三、主要成效
(一)明晰产权,落实经营权。全村部分组的集体山,原来无人管理,通过林改明晰产权,使这一部分山林得到了妥善管理;林农对自己经营的林地充分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免除林农害怕政策多变的后顾之忧。
(二)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通过林改,林地林木产权得到进一步明晰,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盗砍滥伐明显减少,森林防火意识明显增强。
(三)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林改工作通过民主决策,提高了群众对政策的理解以及参与林改工作的热情,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融洽。
(四)增强群众维权意识。通过林改,调动林农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科学技术的积极性,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存在主要问题:居住分散及部分林农长期外出务工,难及时召集到一起;地形复杂,交通不方便,而林地面积较大、任务重、时间紧、工作程序复杂及部分林地散、面积小,致使人力、物力耗费在;山界不清晰或者经营意愿时会改变,导致工作量加大及外、内业需要返工修改,大大影响了工作进度与工作效率。
下一步计划:一是在巩固阶段性成果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力争又好又快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积极做好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对全村山林纠纷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定人、定责、定时调处,清除林改障碍,完善调处档案。三是注重内业、加强档案管理,注重落实专人专职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准确、真实,做到不缺、不漏、不重、不错、不假。四是引导发展林业经济,拓宽农民增收之路,结合实际,探讨林间养殖、种植致富之路。
XXX村民委员会
二0一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