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居间合同范文汇总六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居间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居间合同 篇1甲方(出售方):张三
乙方(买受方): 李四
丙方(居间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丙方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x 年x 月x 日签订了编号为xxxxxx 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涉及房屋地址为:坐落在丰台区风荷曲苑18号楼3单元205号 。
第一条信息确认
1、甲方已对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购房资格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确认,接受乙方作为房屋的买受方。
2、乙方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现状及权属情况均已了解并认可,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产权人身份信息】、【产权人的委托授权书】、【其他】 以上所有涉及 资料进行了审核。
第二条居间服务确认
本合同的内容均为甲乙丙三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确认丙方已按其委托销售并发布房屋销售信息;乙方确认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并带其查看了房屋;甲乙双方确认丙方已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并确认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了房屋地址为 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条居间服务费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 元整( _× 元)。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伍仟 元整( 5000 元)。
2、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对交易造成实质影响的未披露情形,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双方均认可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乙双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接受甲方售房委托;丙方有权接受乙方委托购买房屋,并带看房屋;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买卖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如实向委托人陈述其所获知的关于交易房屋的相关信息,不得有故意隐瞒和误导。但基于丙方为民事主体,对于交易房屋及交易对象的资质情况,丙方只能进行形式审查,仅根据从业经验进行判断与预测,不作为丙方约束性义务。有关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登记主管机关作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甲乙双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进行相关查验;有关交易对象的资质及资信能力,有赖于甲乙双方自行判断,丙方不对交易任何一方的资信及资质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有如实向丙方及交易办理机关提供房屋交易资料的义务,丙方有审查双方提供资料的义务,但丙方该审查义务只限于形式审查,提供资料方应对资料的真实及有效性负责。
4、甲乙双方共同授权丙方办理房源核验、购房资质核验、网签及注销手续、资金监管、资金存管、物业交验等手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授权事项提出中止或终止,需向丙方出具书面告知书,如因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权事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认可网签合同价格以《买卖合同》销售价为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需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买卖合同》,甲乙双方除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服务费之外,还应当向丙方承担居间服务费20%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迟延违约金;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后续协助事项,并不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上述责任及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买卖合同》的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协助其办理买卖交易后续事项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和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如已交付的,丙方无须退还,如支付居间服务费方为守约方,支付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权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催促支付义务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盖章对丙方不生效,但并不影响本合同中关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3、三方同意,任何口头承诺、未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任何书面承诺及合同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章): 张三 乙方(签章): 李四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x 年x 月x 日x 年x 月x 日
丙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x 年x 月x
居间合同 篇2委托人______称为甲方,居间人______称为乙方,兹为不动产房屋委托出卖订约的媒介经当事人议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所有次条记载不动产房屋愿以______元整出卖事宜,委托乙方办理订约的媒介一切行为,而乙方承任。
第二条 本合同不动产房屋如下:
地点:______市______ 路______地______号
门牌号: __________市______区 ______路 ______号
式样:______________式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构造:砖造盖______红瓦住屋一幢
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止满_____个月。
但期间届满后不再另订合同的,本合同自然消灭。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不得擅自另再委托他人,或自专与他人订约出卖等情事。
第五条 委托事务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而乙方必须提示其必要款额凭据或计算书或说明原因时, ……此处隐藏925个字……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印刷居间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刷居间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合同 篇5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_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居间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居间合同 篇6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业务拓展而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居间合同的含义: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 甲方同意乙方就甲方生产的led广告屏,为湖北省荆门市慧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世界花园 单一项目居间人。
三、 价格: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向客户的报价不得低于下表确定的结算价。
四、 居间报酬:
1、 乙方享有居间报酬的前提是甲方与客户间已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
2、 甲方与客户间的购销合同确定的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提供的结算价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超出结算价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必须据实支付给乙方。
3、 乙方按本条第2项确定的方式所获取的居间报酬不足该笔购销合同总价款10%或该笔购销合同是按结算价签订的,由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五、 居间报酬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购销合同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后,应在三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支付给乙方。如客户分批支付货款(含预付款)的,则甲方应按相应的比例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具体计算方式为:每次应付居间报酬=(每次收到的货物价款×应付居间报酬总额)÷合同总价款。
六、 甲方义务:
1、 协助乙方进行公关及拓展业务,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 在达成与客户的购销合同后,按付款条件及时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七、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该单一项目信息跟踪;
2、 乙方负责客户的公关,但不管最终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与否,乙方自行负责全部公关费用及开支;
3、 及时向甲方反馈项目信息及业务开展情况;
4、 乙方只负责提供居间服务并全力公关,购销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直接签订;
5、 乙方应保守甲方价格、技术等方面的商业秘密;
八、 若乙方按照等于或高于甲方提供的上述结算价与客户达成购销意向后,甲方拒绝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的,视为乙方履行了居间义务,甲方应当按照投标总额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居间报酬。
九、 若甲方收取客户货款后,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甲方除承担继续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外,另须按照应付居间报酬总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 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后的一切售后服务、合同义务和相关合同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一、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论甲方与客户通过任何方式签订的合同均视为乙方提供了居间服务,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瑞拓江南自控有限公司 乙方:电 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